我想活得更清晰一点

我喜欢用钢笔写字. 我的硬笔字写的并不漂亮, 而用钢笔写并不能让我的字更漂亮, 我只是喜欢用钢笔. 现在我用的就是一支几个月前买的老式英雄616钢笔, 黑色塑料笔杆, 亮闪闪的金属笔帽. 我爸爸有好多这样类型的钢笔, 好用的, 坏掉的, 都是爸爸在他二十多岁正享受青春的诗意的时候买来用的. 现在, 我也买钢笔用. 使用钢笔, 就要买墨水, 也选英雄的好了. 英雄牌, 年龄比我大, 比我年龄大的, 我潜意识里就认为是持久的. 用钢笔写字, 一支钢笔可以使用好久, 一瓶墨水可以使用好久, 不像现在流行的中性笔, 需要时不时换笔芯, 扔掉笔芯, 甚至扔掉整根笔杆. 一次性的中性笔, 试图把一次性的生活理念也植入我的脑袋. 我不喜欢. 我更喜欢的是钢笔带给我的感觉, 不是永久, 却会陪伴很长时间, 是留恋, 是安全感, 是理所当然. 不过, 我得承认, 有的时候钢笔写字不如中性笔好用, 由其是一段时间没有用钢笔, 钢笔出墨不利落, 写的字断断续续, 不够清晰. 不清晰的字给人感觉不好, 不修边幅, 临时, 散漫. 我不喜欢这样的字, 也不喜欢这样的生活. 又该怎样去过更清晰一些的生活呢?

清晰又是指什么? 诗人会说清晰是饱含墨水的钢笔在厚实平滑的纸上写出的美丽的诗篇. 物理爱好者会说清晰的生活就像物理公式, 无论你从哪个时刻向任何方向看去, 你都会很明白特定的时刻会发生怎样的事情, 一切都干净条理. 博物观察者会说清晰是夏夜里棺头蛐蛐在天鹅绒草地深处响亮的提琴声. 清晰是生命实实在在地度过. 北京冬季难得的晴冷的白天, 我走在校园里, 是向哪里走, 交报告或者是上课, 经过篮球场, 耳朵里听到了篮球有节奏撞击地面的声音, 听到了球鞋和塑胶摩擦的声音, 听到了简短有利的呼唤声, 听到了球进后喝彩的声音, 同时, 我也听到了路旁光秃秃的槐树上细小而清晰的沼泽山雀 (Poecile palustris) 鸣唱的声音, 背后传来清晰的灰喜鹊 (Cyanopica cyanus) 呼朋唤友的声音. 细小的自然的声音反而抓住了我几乎全部的注意力, 我心跳加速, 我激动地微微发抖, 我情不自禁地笑了出来. 那是是一种清晰的, 明确的感觉. 王琰大师曾讲过语言是依靠引喻生长的, 诗是语言的生长点, 是引喻集中的地方. 我试图使用清晰来描述那一刻我经历的情感. 我希望我的生活更清晰一点.

那么, 我的生活是模糊的么? 回想起来, 过去的日子, 除去忘记的作用外, 确实不是清晰的. 我好像是一直在本能的操纵下过日子一样, 不去思考, 捱过一天是一天. 无意义的空虚充斥了我生活的各个角落, 同时我自己竟毫无查觉. 阅读的时候, 办公的时候, 我机械地点亮了手机屏幕, 大拇指下意识的打开微信, 刷信息, 刷朋友圈. 并没有谁有什么事情找我, 我也不记得刷过的朋友圈中有什么内容. 或者是在家里的时候, 我什么也不想做, 什么也不愿考虑, 我惧怕想像中的未来, 我逃避空白的现实. 早上醒来后最期待的事情就是晚上再次入眠, 我甚至渴求不再醒来. 时间就这么在我毫无感觉地情况下被杀死了. 时而不时的空虚感撞击着我, 潮起潮落的抑郁情绪钳制着我, 我无法反抗, 生命被大段删除. 模糊地生存着, 对自己的生命无知无觉, 就像在迷雾中行走, 我既不知道从哪里来, 也不知道要走到哪里. 这样的生活就像用没有墨水的钢笔, 胡乱地在纸上划出些痕迹.

观察身边的朋友, 他们倒是我所羡慕的. 他们有的有着很好的专业技能, 快速地完成工作. 他们有的有着良好的社交能力, 和所有人都很高兴地交谈, 同时有着一些密友. 他们有的玩的足够深入, 知道平行世界的原理, 或者了解鸟类的迁徙和换羽. 他们是在自己的人生之书上浓重地书写着, 记录着. 而我, 却仅仅模模糊糊地, 潦草地勾画了几笔.

要感受生命的搏动.

要清晰地生活.

我想要像一个旁观者一样能够看到自己的生活, 能够意识到自己的所思所想所做所行. 就像电影《楚门的世界》中一样, 我要在我生活的每个角落观看着自己. 我需要清楚自己什么时候在处理问题, 需要清楚自己什么时候在谋杀时光. 我需要我的生活更为清晰, 这清晰意味着我所做所想的事情要干净明确. 内心阴暗的角落里躲藏的鬼魅要清除干净, 行为要恰当而于人于己无害. 这是艰难的. 我是个怎样的龌龊渣滓啊. 我敢把自己干过的, 想过的黑暗的自私的贪婪的事情和想法写下来么? 卢梭在忏悔录中忏悔自己的过错, 固然内容中含有有标榜, 含有思想的宣扬, 但他确实写了出来自己的一些不良事迹. 我敢么? 我敢么? 我知道自己是个 “渣男”, 我害怕被人们所排斥. 我是没有勇气说出来, 写出来那些黑暗的行径和想法的. 那我又能怎样? 还是学着去作为自己生活的旁观者, 不断提醒着自己人在做, 天在看. 矫正自己未来可能会出现的做法和想法, 让今后的所做所想能够被阳光照耀.

黑塞所描写的德米安恰是年轻人的人生导师. 他没有站在所谓过来人的立场, 一副事以至此的妥协的面孔. 相反, 他和我一样是在前行着, 他也在成长, 也在寻找方向, 但他了解自己, 他也有了解未来的能力, 他接受自己的不完美, 他改变自己低劣想法和习惯, 他自信于未来, 他行走得坚定有力, 他无私地指导我, 帮助我, 他谦虚地向生活学习. 人, 尤其是年轻人是需要榜样的. 耶稣成为了众多人口的榜样, 犹太人在宗教的指引下在时间长河中幸存下来并繁衍壮大. 我没有信仰, 但我也需要一个客观的所在去监督我, 去鞭策我, 去告诫我不要做恶.

钢笔又没水了, 小心地吸满水, 继续书写吧, 清晰地书写吧.

By @Wolfson Liu 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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